南京南站停车场

2014-01-03 11:25浏览量:

  南京市物价局今天发布了关于高铁南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。根据批复,小型车(车牌颜色为蓝色或黑色)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,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收费,每辆每半小时3元,连续累计计时收费;但连续停放时间超过3小时且不足12小时(含12小时)的,每辆每次20元;连续停放时间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(含24小时)的,每辆每次30元;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,超出部分按上述规定重新计费。

  大型车(车牌颜色为黄色)同样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,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收费,每辆每半小时5元,连续累计计时收费;但连续停放时间超过3小时且不足12小时(含12小时)的,每辆每次30元;连续停放时间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(含24小时)的,每辆每次40元;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,超出部分按上述规定重新计费。

  南京市物价局表示,执行公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、军车(含武警车辆)和进入停车场未超过1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。

  南京南站停车场的收费主体为南京铁路宁站经贸公司。根据南京市物价局的要求,入口处和缴费地点显著位置须公示收费项目、计费单位、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,同时公示《收费许可证》副本,接受群众监督。

  此外,收费人员必须佩带市物价局统一制发的《收费员证》,持证收费;无证收费的,车主可拒绝支付停车服务费。停车服务收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,实行收费给票和一车一票的制度。